中国污泥危废鉴定标准
中国污泥危废鉴定标准中国污泥危废鉴定标准 《污泥危废鉴定标准》为强制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现行国家标准中对危险物的分类、鉴别和控制均作如下规定:GB/T28001-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油污泥)(含油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分别进行危险特性分级及识别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并被列入“HW08医疗机构水污染防治设施排入环境监测系统”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其他有关要求。
一、定义:
1、具有下述特征的一类或几种危害性的固体废弃物品:指在生产建设或者交通运输活动中排出的水体中的固态残渣(包括沉淀物质),包括从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到地面上的非溶解性有机污染物质;:(1)未经消毒而未达到规定的容许浓度范围的一般无机废物(2)不能直接用做肥料或建筑材料使用但需要经消毒后才能用于农田施用的土壤。(3)不排除该有害物质能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健康造成损害,故可以将其归类于危险品中的第三级危险货物,以便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二、适用范围:
、水利工程设计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设的工业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工业废渣),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确定、公布实施并适时调整其形态的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及其包装容器。(注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各种工业固体废物,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保护环境的基本功能外,还必须遵守国际公约和相关行业标准,防止因违反上述限制措施致使海域内渔业资源中断开发的行为;,如按用途划分,“工业固体废物”就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流出水体内的非溶解性和半固态产物(含少量放射性核素、病原菌和寄生虫卵)、粉尘颗粒物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等。。《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将含有汞、铅、镉、砷、铬在内的一切有色金属、塑料、橡胶制品、玻璃、纤维、木材及木质素原料混装在一起形成一定规模的工业固体废物(简称工业污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