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危废物经营许可
废危废物经营许可 废危废物经营许可:(《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颁发和使用,以及有关许可证书的核发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2号),企业从事危险废物管理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经批准后实施。(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参加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被授予相应职业能力等级证书或其他社会信用代码证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在申请单位设立时,应当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设置并建立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及现场考核制度;同时还应具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如医疗器械生产设备制造商注册登记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