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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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品:指对人体、设施或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物品。如氰化氢气体,硫酸等;重金属盐类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含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处理污泥;有毒有害固体颗粒;腐蚀产物和含有机杂质的包装材料等等。
(2)物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分离、蒸馏、吸附、萃取等方式将不同类型的废弃物进行分类与分级,从而得出属于某种危险废物的标准名称。其特征在于: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1)从形态上可分为液体废物(液态废物)、半固态废物及溶解于水中的不相容废物。(二)按成分和组成可以分为无机的混合废物和有机的混合废物两种。例如工业生产中用作原料或者添加剂时产生的废料不应视为“危险”,而只能归纳为三类——危险废物。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装卸搬运危险货物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操作,避免发生事故。
(3)对于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也需特别说明:遇明火会造成火灾的危险货物必须采用防火措施,防止着火源直接烧伤人、车辆行驶导致伤害。
(4)若遇到高温、高压条件下可能会引起爆炸,但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使用耐压容器来储存,不能随意倾倒,否则将会产生更多的危险,并且这些东西也会污染大气,因此应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以减少意外情况的发生的概率。
(5)如果是一般工业生产过程中所排放出来的废气,应首先经过通风橱除去空气中的粉尘后再排放出去,这样不仅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还能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同时也能够提高产品质量,减轻劳动强度。同时,还要配备必要的水泵,使废气的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允许量值。
(6)凡列入本指南第五章“贮藏场所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所有危险废物一律执行本规程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地点要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以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收集、存储的危废应分别妥善处置,不得乱丢乱放、混放在同一仓库内,也不准堆积在一起散发恶臭、影响周围生态环境、降低人员健康水平等现象,做到心中有数,并严格控制出入,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损害。禁止向居民区及附近地区出售、赠送危险废物。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搭建活动垃圾桶,或者未按照设计方案填写相关证明文件的地方建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31号)
第七十五条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由县以上地方人民***经济贸易综合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的资格证书后,方可投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