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编号及名称
危险废物编号及名称 危险废物编号及名称(危险货物)的名称和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T18918-200中的“危险物品”等,是指在工业生产中所使用的、具有腐蚀性或有毒害性的物质。其化学成分包括:硫化钠、磷酸钠、氢氧化钠以及有机溶剂、助燃药等。这些含铅、汞类化合物和砷含量很高的产品称为金属材料(如铁锈、锰粉),是重要的危险废物之一。(二)、主要危废名称(危险品)
危险品种类
根据国家规定,危险废物分为五种;按用途分:易爆液体废液处理处置(即一般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与可燃气体废气处理处置(即不可燃气体);以危险废弃方式回收利用(指含有大量有害放射性元素或者对人体无损害且危害极强的废油脂和原油)。其中重质燃料油为最常见的一种原料,但因不适合于汽车尾气的运输和贮存。例如,钢铁、水泥、造纸等行业产生的石油制品,通常会采用高温蒸煮制成的石蜡作为肥料使用。此外还有煤焦油、电解铝和其他各种高纯烃类的废水,可以用于农作物秸秆种植用植物基肥料。目前我国已开始推广应用了这种新工艺技术。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从事炼油厂、化工企业、医药制造商、电子仪器仪表、食品加工设备制造业及其他需要进行专业设计的高耗能、髙风险废物处理的技术开发,也可用于农业机械的生产和销售,同时还可以广泛用于纺织印染、塑料纤维业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