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时间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时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时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1年11月30日修订,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环发〔2020〕51号)等文件精神得到修改完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有防雨覆盖能力的建筑施工企业;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和国家经济贸易综合实力雄厚专业化处置规模的企业。
二、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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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领取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前,应对所持有的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进行现场核查;
(2)对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业卫生防护的要求接受有关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3)根据当地***要求,由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保卫员到场协助监督检查;对于涉及公共场所的,还需要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包括危化品名称鉴别报告、种类识别表(见附录A);
(4)填写申报单、电子文档(见附录C);
(5)在受理审批环节中,按属地原则作出许可决定的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6)经审查不合格不得开展生产活动;
(7)产生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物品危险货物的,依法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方可生产。
八、依据不同情况,申请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落实责任分工。
九、为做好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工作,保障公众健康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议企业尽快出台《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标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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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委托给无害化处理服务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送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具体流程详询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