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排污许可证是一个吗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排污许可证是一个吗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排污许可证是一个证件,但并不是两个东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工业固态和液态废弃危险物质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废物经营者),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综合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排放企业”)应当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并接受国务院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监测设备或监控设施的企业,不得颁发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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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危废经营许可证与排污许可证不是一个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