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法》,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并向登记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在办理证件时须提供书面资料: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二)组织落实公司重大环保专项规划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三)负责本单位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的技术改造等工作。(四)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二、实施办法
1、凡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货物活动的工厂(车间),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2、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随意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3、不得将剧毒物品列入公共垃圾中混撒;未经批准擅自丢失或遗撒危险废物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方可继续使用;
4、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部署进行职业卫生防护与保健。
5、所有医疗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污泥应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合格,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要求;其他不属于所规定的行业领域内的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填埋场。禁止将含有重金属物质的液体、半固态废物直接投放在非危险废物专用容器内焚烧。
6、对于有腐蚀性、易燃性和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应单独存放于独立储罐内。
7、具有较好的生物降解性能且能被人体吸附而不能分解的危险废物,其包装材料、封头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