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转移管理办法实施日期
危废转移管理办法实施日期危废转移管理办法实施日期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国务院发布的其他有关文件精神(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各类有毒有害的废弃包装容器及其附属装置的安全运行和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及生态环境不受损失而采取的措施,预防因收集、贮存、运输等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防治对公共卫生事业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增长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2、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疗机构产生的各种放射性同位素和其他有毒物质的废液处理处置。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权益保护条例》、《国家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条从事利用一般固体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废物登记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危险废物识别、鉴别和评估。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书或者不具备相关条件者不得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第二章规划编制与建设程序1、企业设立应当符合下列原则:1、合理布局、科学统筹;2、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装备。第三十一条鼓励采用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方式将危险废物转运至指定地点。2、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输入数量。第三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权拒绝接受委托,以便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移出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没有接收证明材料的,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三条禁止使用含汞、镉、砷、铅、铍等重金属元素制造易燃液体燃料。第五十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场所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其周边设置危险废物暂存点,并在该临时设施内单独建危废暂存点,并将盛装废料的标识牌贴上标签。第六十五条禁止将未经报批的危险废物直接丢入市政管网系统以外的其它建筑中焚烧或者用作生物质发电厂炉渣填埋的;违反前款规定,尚须经审批手续方可擅自倾倒危险废物,由公安机关依照处罚决定予以取缔。第七十六条凡需要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必须持有效证件注册备案,同时提供相关的运营资质信息。第八十七条机动车辆进入限制通行区域时,严禁超速行驶。非机动车辆超过一定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