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转移管理办法中规定移出人应当履行的责任有什么
危废转移管理办法中规定移出人应当履行的责任有什么危废转移管理办法中规定移出人应当履行的责任有什么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规定移出人应当履行的责任是:(一)产生单位或者个人对所收集、贮存的危废有合法性质和数量,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二)使用单位或个人不依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污染环境防治措施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依法承担的环境责任。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产生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将产生的危险废物提供给他人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得侵占、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实行登记建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