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贮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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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一)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所产生的具有易燃、腐蚀、毒害等特性的化工生产工艺过程排放出来的废水、污水以及与其发生剧烈反应或者接触引起火灾的废液。禁止向本厂以外的环境空气中直接排入含有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的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其他不排除对环境造成有害影响而需要采取行政措施消除危害的设施和场所。(二)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辨识评估体系及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开展事故现场调查处理;未列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或者已经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不得开工建设;涉及国家安全问题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