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贮存场所建设标准
危废贮存场所建设标准危废贮存场所建设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标准是: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设置围墙、绿化带和安全警示标志,配备防渗漏设施及消防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单位从事收集、存储、运输、利用或者处置危险物品活动的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产生、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国家鼓励集中处理危险货物的企业采取封闭式仓储方式,减少危险物质对周围的环境危害。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制定。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