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暂存间的环保措施
危废暂存间的环保措施危废暂存间的环保措施 1、建立危险废物贮存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如:防雨淋水设施;隔离泄漏污染区和安全出口;配备消防器材及灭火器具等
(2)在密闭条件下严禁烟火,防止产生明火和有毒有害气体发生爆炸。
1)禁止将固体废弃物直接埋置于地下。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2)不准使用易燃液体吸收容器或者与其混合物同装于同一瓶子或容器中.
3)收集桶不得放置超过15升(含25L),并贴上标签以提醒其他人员注意不要碰触包装上的物品.
4)盛装化学药品、试剂时不可用铁皮碗塞封口或压扁。
2、储存危废时,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对于含有汞蒸汽的化工原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处理.
3、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包括GB50981-2001《医疗机构大气污染控制标准》(HJ/T298-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技术规范》(DB44/TP101-2007)、《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道路照明灯泡制作工艺规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4、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固态废料需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方可进入下水道或集镇进行焚烧,达到减量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