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废危废暂存点要求

   产废危废暂存点要求   产废危废暂存点要求 产废、危废暂存点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

  

产废危废暂存点要求

  产废危废暂存点要求 产废、危废暂存点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确定危险货物贮存场所。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或停业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五)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不得从事危险品运输及储存活动。 ; : (六)、申报材料须具备有效的有效身份证件,且其原始资料齐全无损伤记录,提供相应的证件复印件。 4、已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其他合法授权的企业法人代表。 ,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诉情况的报告,逾期不再受理的,将被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取缔。 ***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拟建工程); ,禁止以任何名义变更该项目的资格审查文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扩能改造工程需要重新启动的建设项目,经评审后可报请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建设工作。 11、若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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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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