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危险废物
液体危险废物 液体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使用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等性质的物质,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水溶液或固体废物。这些水溶液或者固态废物如果不加以妥善处理和处置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产生剧毒化学品及易制爆危险物品的企业应当建立储存设施;收集、贮存含有放射性的物质以及回收利用其生产的工业产品中所含残留的有害成分和其他物质的容器(以下统称容器)中的泄漏源;进行气体检测时需要采取措施防止泄漏事故扩大和扩散;对于未列入本名录且属于危化品范围之一的其他化工产品的罐区应设置明显标志并配备消防器材、监测仪器,并做好防火防爆的安全防护工作。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