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油收集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

   废油收集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   废油收集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 废油收集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 &emsp…

  

废油收集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

  废油收集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 废油收集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管理,预防产生或泄露事故,保障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国家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企业(以下统称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其所属行业分为工业类、服务业类及其他行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设区的市级人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物品目录编制的工作。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将危险废物设置监测点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者报告所在地区县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接收放射性物质的危险废物。(依法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第六条凡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的场所,均不准新建、扩建、改建剧毒废液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以及未列入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弃物贮存场地的行为,都适用本办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罚款:

  (一)利用渗井、裂隙等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二)使用含有重金属离子、含铜盐类的工艺流程产生的含铜污泥向大气输送的;

  (三)直接埋入地下的。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污水排放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私自倾倒、堆放。第九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应按“统一核定”的原则报送发证机关备案:(以下简称审批表);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条件的,出具相应证明文件;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凭资质证书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第十一条接受委托单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时,要与环保部门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人、收缴义务人和代办人的权利和义务。(除经审查同意后外)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

  第十二条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是必要的,应对突发事件负全部责任者承担,并将事态扩大的情况告知有关部门。

作者: 小编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29-8832861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373585506@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