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危废电子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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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名录》第三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1998年8月发布的第一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现将该类标准、方法与实施细则(GB50016)修改为: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省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及其附件的规定及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
一)、定义
1.危险物质;2.具有易燃性,有毒性的;3.不排除含有放射性和其他有害特性,可能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危害,需要按照危险物品进行管理的。
二)、组成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并加强风险分级管控,确保危险货物的安全存储。
三)分类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规则》(GB5085.1-2007),企业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弃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但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危险废物收集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