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汇总表
安徽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汇总表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备下列要求:(l)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的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2人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中:1具有10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专家,且主持过本类别4项中型或者5项小型环保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经验者。2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设备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等。
二、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提交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后3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办公地址及其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和传真号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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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其上年度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事项请参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安徽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7号)
五、根据实际情况核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化证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以及注册资本,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