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新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新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于2022年12月26日正式实施,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危废转移管理办法是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和从事其他相关业务活动的许可及指导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全国范围内的危险废物进行监测、评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转移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制定危险货物运输道路通行证制度(以下简称公路交通安全监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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