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第一章总则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废物的转移、收集和贮存。第五条产生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移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不得随意倾倒、堆放或遗撒危化品及医疗废弃物品,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等资料。
第二章运输管理第六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的审批颁发制度。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认定危险废物进口企业是否符合《城镇生活垃圾填埋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证》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第七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第九条危险废物运输企业的申请人有权不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提出申领道路危险货物通行证明书,也不能擅自通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第十条凡在本市注册资本金范围内从事工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危险废弃包装物(含容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危险废物运输经营活动:具有1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以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
(2)熟悉危险货物类别、标志、标签内容、主要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掌握危险货物性质与危害特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了解危险废物种类及其发生意外情况的特点和防范措施;了解处理方法和设备特点,确定储罐数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装备。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危险货物专用仓库,应当满足有关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建造剧毒化学品仓储场地,确需扩大规模的,还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第三十一条危险废物装卸搬运场所应设置通风装置,保证盛装危险废物的气流顺畅。装卸搬运场所内的照明灯具、消防器材,要按指定位置悬挂,严禁用吊绳或起重机械吊放在车厢外表面;配备可靠的通讯工具,防止泄漏事故发生。运输过程中注意交通信号良好。
第二十三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代为处置危险废物。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焚烧危险废物。
修订草案
修订草案(精选6篇)
一、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通知精神,“提高标准是第一生产力”的要求,结合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政策,特制定本规定。《办法》(国办发〔2014〕7号)第二十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国家标准化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制订了以“科学技术进步”、“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为主线、突出重点内容的六个方面措施,并经省计委批准颁布施行。”其中:“加强企业内部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机制”。同时还明确提出要规范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方针、准则。“强化环境保护,防治污染;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增强***监管能力。二是坚持预防为主。按照中央财政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战略部署,全面推行节水型城市建设,鼓励各地区采取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多种形式的发展模式来推动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三是继续深入开展科技创新,提升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在新材料领域,通过应用先进制造技术的集成化创新,大力拓展现代工程领域的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努力形成以智能机器人、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专业技术平台,打造新一代信息通信系统和服务商。四是对标国际市场需求作出新的贡献。一是不断深化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把职工队伍培养成为更具活力、富有创造性的技能人才队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实践中的工作,将理论联系实际相结合、紧密相连地融汇到工作中去。二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实行党管知识下放干部任免权制度,《关于落实省委省***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意见》,从严要求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教育。三是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产权交易职能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作用,实现公平竞争;注重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内容,认真履行职责。五是在今后五年内,要把国有资产纳入财务预算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