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间标识标牌标准是什么
危险废物贮存间标识标牌标准是什么 危险废物贮存间标识标牌标准是什么?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产生、收集、储存和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场所,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根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城市以及铁路、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制定本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划书”)并予以公布;涉及易燃液体、易爆物品、放射性的场合,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设置及标志》(GB18597-2001)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
3、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实行定期核发。各企业在处理危险废弃物时应提供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资质证书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同时做好信息共享,保证危险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
4、危险废物转运单位应当将所转运的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接收,并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保局申请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