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危废产生单位管理制度——环保协同行动》是为了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及节约资源而制定的一套系统性文件。本文以环保危险废物专家的视角来详细介绍该制度,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的阐述。
正文:
一、危废产生单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危废产生单位管理制度是保护环境和生态,防止危险废物对人体造成健康伤害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制定了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为企业规范生产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在巴洛仕集团,我们一直坚持危废减量化,危废处置,固废处理,废液处理,污泥减量化,危废资源化利用,危化品处理一站式服务的理念,积极推行危废产生单位管理制度。
二、危废产生单位要做的四项基本工作
危废产生单位管理制度要求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危废产生源头控制计划,完善危废产生单位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建立危废信息台账,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告;加强对危废的集中、储存和转运管理,确保危废安全;对于可再生利用的危废,应优先进行资源化处理,使危废得到最大限度的重复利用。
三、危废产生单位应具备的管理措施
危废产生单位应具备一系列管理措施,包括:危废的分类收集和储存;应建立并维护危废库房和危废暂存场所;加强危废信息台账记录;研究危废处理技术和工艺,打造危废的再生利用模式;与危废处置企业签订有效合同,并对其进行管理。
四、建立环保协同行动机制
危废产生单位应建立环保协同行动机制,加强与监管、执法、社会组织和媒体等相关单位合作,实行联合监管和执法。企业应当加强协作,共同推动环保协同行动的落实,提高环保意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总之,《危废产生单位管理制度——环保协同行动》是环保危险废物领域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的实施需要危废产生单位、危废处理企业、监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合作和共同努力。巴洛仕集团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全力以赴地开展危废资源化利用工作,为推进中国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贡献巨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