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处理项目核准
危废处理项目核准危废处理项目核准 危废处理项目核准流程:
1、申请单位:将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试行)》(以下简称“建设规划”)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2、审批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3、审查专家组: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司负责审核本批次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对申报的企业提交的环境风险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并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设备,经省级环境监测机构验收合格后颁发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综合经营许可文件(含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在专项审批时予以备案;
4、现场检查评估公司:由各县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行业专家的意见。经公示后可获得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2018年度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水平评估结果;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认定为国家级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示范项目的认定情况;自受理通知书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的,应当向国务院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未完成相应内容的可以修改方案;不予认可的内容不得擅自更名;涉及其他有关法律问题的需按照规定说明理由并请示有关部门解决。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