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运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转运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转运管理规定
1、对收集的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进行操作和处理。
2、对于具有腐蚀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包装容器以及用于装卸或贮存危险物品且不与其发生化学反应而需要妥善隔离保存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对未列入国家标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或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危险货物的运输企业(以下统称危险品车辆)在道路上实行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机动车驾驶室的限制行为;涉及公共卫生的,必须配备专门从事医疗健康服务的医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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