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广东危废省内转移申请流程,并从环保专家的角度对该流程进行深入阐述。文章列举了多个角度,包括省内转移的程序和要求、审批流程、环评报告的准备和提交、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文章重点突出了环保专家的角色和责任,使读者对广东危废省内转移申请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正文:
一、省内转移的程序和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市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
(3)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要求的危废中转场所。
(4)申请人应当对所转移的危险废物实行完整而规范的标识、包装、运输和交接。
(5)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危险废物转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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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批流程
(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接到申请后,要在60个工作日内,对危废省内转移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2)如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
(3)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危废中转场所进行现场验收,并对危废的包装、标识等情况进行检查。
(4)如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危废转移符合要求,应当按照规定签发危废转移证明文件,并将危废转移信息录入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指定的危废转移信息管理系统。
三、环评报告的准备和提交
(1)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书面提交环评报告材料。
(2)环评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危废转移活动对环境影响的情况,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
(3)环评报告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应当经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和验收。
四、监督管理
(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危废中转场所和申请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危废转移的各项手续。
(2)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危废转移过程中有关环保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危废中转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总结:
本文从环保专家的角度对广东危废省内转移申请流程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述。文章介绍了申请人应当遵守的省内转移的程序和要求,审批流程、环评报告的准备和提交、监督管理等方面,并重点突出了环保专家的角色和责任。希望本文能为读者提供有用的信息,有助于理解和掌握广东危废省内转移申请流程。